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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20-07-13 | 浏览次数:675 

        按照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慈善捐赠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民政厅贯彻意见要求,慈善组织要做好防控应急捐赠后续管理工作,加快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对尚有结存捐赠款物的,可以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安排用于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受疫情影响重点群体抚慰和抗疫一线人员关爱等疫情防控相关用途。

        截至2020年7月6日,黑龙江省慈善总会尚有疫情防控捐赠款结余非定向资金24.17万元。为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需求,精准高效地用好捐赠款物,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基层社区灾后重建类服务项目,以社区为主阵地,关注六类重点人群,精准实施帮扶关爱服务,经过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审核通过,并经过专家评审论证,决定对两个社区灾后重建类服务项目予以资助。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美好社区”助力社区功能恢复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执行机构:黑龙江省同心公益组织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周期: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服务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祥街道世纪花园小区。项目概述:根据疫情后期的现状和问题入手,着力解决世纪花园小区的社区功能恢复和建立社区应急治理机制,建立一个有韧性的可持续社区,抵御不同应急事件的冲击。运用社区营造的方法,通过给予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基本保障和心理疏导,以及通过应急事件知识和能力技术等培训,强化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的灾害风险意识和专业技能,提升应对能力。通过成立社区应急服务队,在应急灾害到来之时,与社区一同守护社区和居民,建立有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高质量社区。

        2、项目名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社区重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执行机构:黑龙江省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周期: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服务地点:平房区平盛街道宇光社区。项目概述:以地区发展模式为理论框架,以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社区基层治理问题为依据,以改善社区内居民间、居民与物业、居民与社区等多重关系为主线,重塑社区意识,培养社区自组织和领袖,营造社区支持网络为重点,回应社区公共议题,增强社区凝聚力和治理能力。

        项目开展办法为省慈善总会直接拨付资金给项目执行机构,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纳入社工服务项目管理,与省慈善总会共同指导监督项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