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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慈善社工服务中心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24-04-03 | 浏览次数:1468 

3月26日,鹤岗市慈善社工服务中心全体参加了由民政部培训中心网络学院组织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示范班。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以《以良法善治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题展开了对慈善法修法历程的回顾及对民政慈善工作的展望。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新修改的《慈善法》聚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需要,通过完善促进措施、规范慈善活动、强化领导监督、增设应急慈善专章、规范个人求助等方面的措施,着力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们深刻认识此次《慈善法》修改的重大意义,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广泛汇聚向上向善的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要统筹抓好慈善社工领域学法、用法、普法工作,使之成为基层干部的工作习惯、自觉行动、基本素养,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